因工作需要,根據我中心崗位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編制職員一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現為深圳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職員;
(五)專業要求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軟件工程(080902)、網絡工程(080903)等專業
(六)歷年個人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曾受過紀律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關于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寶安區政府采購中心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均需查驗原件、保留復印件;
(3)現任職務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2、報名時間。自選調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湖濱東路40號309室,郵政編碼:518000。聯系電話:0755-27758351、27758852,聯系人:郭永珊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工作。
(四)確定擬選調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其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政府采購中心負責解釋。
深圳市寶安區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