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考生和考生家長詢問全國聯招考試華僑考生國外居住時間的計算問題,經請示教育部,教育部重申要嚴格按照全國聯招簡章規定執行,對相關條款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一年中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即按一年計算,無須連續居住。年的計算規則為:自然年,或每年報名時間截止日的過去一年。
二、兩年中累計住滿18個月不可直接視作兩年計算,需每年單獨計算。
特此公告。
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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