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使學生更加了解各專業的特點和自己的專業興趣更好地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規范大類招生模式下學生專業分流工作,特制定我院2016級大類招生學生專業分流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重基礎、強能力、多樣性、個性化”的人才培養理念,完善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學生專業素養,實現“寬口徑、重基礎、強能力”的培養目標,引導學生更加充分了解我院同一大類目錄下的不同專業的特點,在我院各專業招生規模的前提下,盡量滿足學生本人選讀專業要求,更加激發學習熱情和興趣,促進學風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分流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增強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充分考慮專業布局和入學當年預定的招生規模,合理調配教學資源,提高教育資源的利用率,保持學科專業的持續穩定發展。
3.尊重學生個性,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依據學生的綜合成績,進行專業分流。
三、組織領導機構
1.學院成立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見附件一)。
2.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職責界定: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確定專業計劃接受人數;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專業分流工作,包括組織宣講專業分流方案、組織學生填報專業志愿、匯總學生填報志愿、提出各專業預錄取學生名單,以及相關材料的收集與匯總。
四、分流的模式
大類招生寬口徑培養是一種寬基礎、多方向的人才培養模式采取1.5+2.5的模式,學生進校后,前1.5年修讀大類基礎平臺課程,后2.5年分流到該大類所涵蓋的相關專業進行專業學習。
學生在入學后的第三學期,根據學生自身興趣愛好和每個專業計劃接受人數填報專業志愿,學院按照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學生于第四學期開始分流到相應專業學習。
五、分流的組織與實施
管理學院對大類招生學生的專業分流工作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
時間:第三學期第5-6周
本階段的工作目標是成立管理學院學生專業分流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具體領導和負責學生的專業分流工作。
(二)動員階段
時間:第三學期第7-8周
本階段工作的目標是通過對學生不同層次的動員工作,使學生在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的基礎上,選擇適合自己修讀的專業。動員工作主要分為以下幾個層次:
1.院級動員:由學院層面對學生進行總體動員;
2.系級動員:由各專業負責人組織骨干教師、優秀學生代表對本專業的專業特色、發展方向、學科建設情況、人才培養情況、教學情況、專業學習的心得體會、畢業學生的就業形勢等進行介紹。
(三)報名階段
時間:第三學期第9-10周
本階段的工作目標是完成學生專業分流的報名組織工作,學院在專業分流信息系統中向學生公布本學院各專業分流學生人數和學生本人綜合成績排名(如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大學第一學年折算成績高低優先排序),組織學生登陸專業分流信息系統填報《管理學院學生專業分流志愿表》(見附件二)并提交紙質版。
學生在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的基礎上,填報個人對選讀的專業志愿,每位學生必須填寫所在類別里的全部專業志愿并排序。
沒有按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填報專業分流申請志愿的學生,視為該學生放棄專業分流選擇的權利,并由學院為其統籌進行專業分流。
(四)錄取階段
時間:第三學期第11-13周
本階段的工作是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專業錄取人數,合理調配資源,按照“學生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學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原則,完成學生專業的分流工作。具體如下:
1.專業分流范圍
學生的專業分流只限在入學當年采用大類招生的學科類別范圍內進行,廣東省外招生、境外生(含港澳臺學生和外籍學生)、高水平運動隊、民族生(含新疆和西藏民族生)不參與專業分流,直接按高考錄取專業入讀。
2.各專業分流計劃
按照管理學院的專業布局及各專業的教學情況,2016級各類各專業的計劃錄取人數如下表1(本指標數不包括按學校規定接收轉專業的學生數)。
表12016級各類各專業的計劃錄取人數
類別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人數規模 | 專業班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64 | 管理科學 | 70 | 2 |
69 | 土地資源管理 | 70 | 2 |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35 | 1 | ||
工商管理類 | 67 | 工商管理 | 140 | 4 |
68 | 市場營銷 | 70 | 2 | |
70 | 會計學 | 140 | 4 | |
71 | 財務管理 | 70 | 2 | |
72 | 物流管理 | 70 | 2 | |
73 | 人力資源管理 | 70 | 2 | |
74 | 旅游管理 | 35 | 1 | |
合計 | 770 | 22 |
3.學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學生綜合成績=高考折算成績*50%+大學第一學年折算成績*50%
高考折算成績=學生高考分數(文、理)/錄取當年的廣東省一本線分數(文、理)*100
(計算結果保留5位小數點,下同)
大學第一學年折算成績按第一學年專業教學計劃規定修讀的必修課程加權平均成績(百分制)計算。
大學第一學年折算成績=∑(課程學分*課程期末總評成績)/∑課程學分
其中,如有按五級制評分的必修課程成績折算方法為:
優秀折合為95分;
良好折合為85分;
中等折合為75分;
及格折合為65分;
不及格折合為50分。
4.專業分流方法
按照“學生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學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原則,即按照學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隊順序逐一進行專業分流。首先對排在第一位的學生進行專業分流,該生完成專業分流后,再對排在第二位學生進行專業分流,依此類推。
對某學生進行專業分流時先檢索該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滿足該專業分流條件,則該生完成專業分流,若不滿足,則再依次檢索該生的第二專業志愿……直至該生完成專業分流。
其余,以此類推,直到每位學生都能確定分流專業。
(五)分流結果公布階段
時間:第三學期第14-15周
按程序公示分流結果后,上報教務處備案,學生應當按核定分流后的專業修讀,按照專業重新編排班級。從第四學期起,學生學籍管理按照分流后的專業班級進行。
六、其它
1.對專業分流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公示之日內起3日內向學院書面提出申訴,學院專業分流領導小組需對學生的申訴,作出答復。
2.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學院專業分流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廣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