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酒泉市教育局決定,為酒泉職業技術學院、酒泉工貿中專公開招聘專業教師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專業教師9名,其中工業催化專業1名,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1名,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1名,臨床醫學(婦產科學)專業3名,護理學專業3名;酒泉工貿中專招聘專業教師6名,其中土木工程專業1名,汽修類專業1名,財經類專業1名,音樂舞蹈類專業3名。
二、招聘范圍
1.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不含獨立院校)及以上畢業生(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一:《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表》),不限戶籍。
2.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酒泉市在崗不占編的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熱愛教育事業,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事業心、責任感。
4.專業基礎扎實,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須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年齡30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7.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年齡等要求應當與附件一:《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表》一致。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 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5. 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退未滿5年的。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參照《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此次招聘設置的專業條件為具體專業,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
1.報名地點:酒泉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 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二,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三,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3)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酒泉市在崗不占編的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基層就業服務項目身份的證明材料。企業就業人員報名時還須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張,同時攜帶不大于20KB電子照片。
(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提交材料及證件不齊全或提交虛假信息的,不予報名。
4.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原則上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如果本人確實無法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持委托書、應聘人員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應聘人員在領取考試通知書時,須重新審核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再次確認報考資格。
5.考務費:每人150元,在報名時收取。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酒泉職業技術學院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集中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退還考務費并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三)招聘方式
1.崗位報名人數達到崗位招聘人數3:1的,采取筆試和面試試講(酒泉工貿中專音樂舞蹈類教師加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招聘,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試講(技能測試)人員。
酒泉工貿中專音樂舞蹈類教師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30%,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20%。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的,采取考核(面試試講,酒泉工貿中專音樂舞蹈類教師加試技能測試)招聘的方式組織招聘,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試講(技能測試)。
酒泉工貿中專音樂舞蹈類教師面試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60%,技能測試占考試總成績的40%。其他崗位面試試講成績即為總成績。
(四)考試
招聘考試由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酒泉市教育局組織,委托人事考試機構具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報考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
(2)筆試時間、地點,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面試試講
面試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處理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所必備的教學基本能力。
面試試講進行現場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個別崗位參加面試人員較少時,在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劃定最低面試分數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告知面試人員。
面試試講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試講。
3.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酒泉工貿中專音樂舞蹈類教師的,加試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進行現場百分制考察評分。專業技能測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酒泉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執行,在指定醫院進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酒泉市教育局審核,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報名時所交考務費用不予退還。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予遞補;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本次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招聘單位。
酒泉市職業技術學院報名咨詢電話: 0937-2688190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937-2618488
附件: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