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院2016年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劃定方法如下:
1、廣東省考生音樂教育專業、社會音樂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廣東省音樂類一本線,其余專業將根據本省考生填報志愿后,我院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業 | 文化錄取分數線 | 術科總分/專業分 | 錄取原則 |
音樂教育 | 300 | 統考225分 | 按綜合分錄?。壕C合分=(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6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40 |
社會音樂 | 取得我院社會音樂專業合格 |
2、其它各省各專業均須接收到各省市招辦寄發的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績數據后,方可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敬請考生留意我院招生網!
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