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是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經教育部批準, 2012年我校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熱忱歡迎有志青年報考。
一、培養目標
適應依法治國方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較強實際工作能力的復合型高級人才。
二、學制學位
學制兩年(全日制脫產),畢業時符合條件的獲得法學專業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即將獲得哲學、經濟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等非法學學士學位的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并能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以及已經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全日制和成人教育均可)的社會人員。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注冊:考生請于2012年2月18日之前登錄我校招生網(www.hzgate.net)【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
(二)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在網上注冊以后,將報名材料于2012年2月18日前用郵政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的字樣(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報名材料包括:
1、《華東政法大學2012年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報名表》(登錄www.hzgate.net下載);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須蓋有有效注冊章);
4、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或者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5、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6、正確書寫考生姓名、地址、郵政編碼的信封一只(供寄準考證用)。
郵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收件人: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電話021-67790220。
(三)郵寄報名費:92元/人,通過郵政匯款匯至我校招生辦,地址同上。
(四)經審核合格者,將通過郵寄方式發放準考證。
五、考試科目、時間、地點
(一)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1、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參考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2010年修訂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6月版);
2、語文(閱讀分析與寫作,無參考書);
3、英語(參考書:《大學英語》(全新版)1-4冊,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出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考試者可申請免考,并在報名表相應欄目中注明。
(二)考試時間
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9:00-11:00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12:30-14:30 語文
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15:00-17:00 英語
(三)考試地點: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考試期間外地考生來校,其食宿及車旅費自理);
(四)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考試當天請帶好身份證、學士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好學生證)、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原件備查。
六、體檢和政審
考生須到所在地區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提交體檢報告。政審表必須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屆生由所在學校學生處)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屆時,我校另發體檢、政審通知。
七、錄取辦法
在政審、體檢合格的基礎上(體檢和政審標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一)在三門單科成績超過資格線的基礎上,按三門課程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凡獲得大學英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選擇申請英語免考,也可以選擇參加英語入學考試。選擇申請英語免考的考生,獲得英語四級證書或英語專業四級證書的,核定以60分計入總分;獲得英語六級證書的,核定以70分計入總分;獲得英語專業八級證書的,核定以80分計入總分。若選擇參加英語入學考試,成績高于核定分數的,則以實際考分計入總分;成績低于核定分數的,仍以核定分數計入總分;
(三)凡未獲得英語四級證書的考生,均須參加英語入學考試,以實際考分計入總分。
八、收費標準
每學年收取學費6500元,住宿費1400元,教材費等另收。
九、主要課程設置
法學基礎、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學(含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含人身權、民事責任)、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含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學、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學、刑法總論、刑法分論、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證據法學、國際經濟法概論、司法文書、商法概論、法律英語等。
十、成才保障
我校設有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社會獎學金和助學金,并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符合規定條件)的,在讀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十一、畢業及學位授予
入學后,學籍管理按照華東政法大學有關規定執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凡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者,即可授予法學第二學士學位。
十二、其他須知
(一)考生須如實、詳盡地填寫報名表、政審表,提交體檢報告;
(二)學校不開設入學考試輔導班;
(三)開學后,被錄取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第一學位的學位證書,申請英語免考的考生還須提供英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以便校驗。若有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入學資格;
(四)考生被錄取后,均在我校松江校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住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