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特別注意的事項
(一)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可以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否則后果自負。畢業證書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
(二)報考醫師崗位未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及報考護士崗位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考生,須具備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令第74號)的有關要求執行。即報考者學歷要求為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其中兩年制護理學歷要求為入學時間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實施之日前,在高等學校取得普通全日制護理、助產專業兩年制學歷證書的,可予報名;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學的,應當符合《護士條例》第七條有關規定。
(三)招聘崗位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簡稱《目錄》),其中全科醫學專業可報考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學專業的崗位,高級護理、涉外護理等護理專業可報考護理學專業的崗位。藥學相關專業包括藥理學、藥學、中藥學、藥物制劑、應用藥學、臨床藥學專業。
(四)報名期間,每天公布最新報名統計情況。為防止報名后期人數驟增,導致網絡擁堵造成無法報名,待審人數較多無法按時審核,以及審核不通過而無法改報其他崗位及繳費的情況發生,請考生盡量提前報名及繳費。
(五)7月14日12時報名結束后,網上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考生可改報其它崗位。
(六)此次招聘考試的筆試考點設置在報考崗位所在州,具體地點以打印的準考證為準,請考生提前做好應考準備。
(七)州縣鄉三級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崗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享受筆試加分政策。
二、考試前有關程序
(一)網上報名。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須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http://www.qhpta.com)按照網上規定的步驟和程序進行報名。考生網上報名時如惡意填寫虛假信息,將隨時取消聘用資格,并將列入誠信檔案,影響本人報考各類考錄招聘的資格。
(二)網上資格審查。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州人社局和衛計委負責,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應及時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上報名一經資格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不能改報其它崗位。尚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崗位。
(四)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及時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進行報名繳費;特別注意,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成功的,視同放棄招聘考試。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一般在考試前四天內),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技術部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971-6166319)。
三、有關時間界定
(一)參加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育和衛生行業大學生見習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從選派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6年7月19日。
(二)加分政策的漢族子女加分項目中,其父母工作(或落戶)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19日。
四、考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公告》中具體提出的專業、資格、年齡、技能等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回避制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學歷的認定
(一)《公告》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的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崗位的所需專業。
(二)學歷認證。進入面試人員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除2016年的畢業生外,若其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務必提前聯系畢業院校解決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網上學歷認證,否則,逾期無法提供的后果自負; 2016年應屆畢業生必須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七、資格現場審查和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要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一)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由州人社局、衛計委負責。
(二)考生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并與網上報名填寫一致,否則視為弄虛作假,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生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的證件材料:有效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筆試準考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的要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但其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畢業證書被暫扣或遺失的,必須提供畢業證的復印件和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送審核單位進行確認,逾期也將取消面試資格。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還應提供臨聘等相關證明。
八、放棄崗位和崗位遞補的處理
公開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中出現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遞補,請考生在此期間務必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九、享受加分政策人員須知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經網上報名通過后,須攜帶相關證件于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8:00,到報考崗位所在州人社局對加分條件進行現場審核登記,否則,按自動放棄加分資格處理。
(一)少數民族
少數民族考生不需到現場審核。將采取先直接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進入面試的人員再進行現場加分資格審查的辦法處理。
(二)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以及在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未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進行審核加分。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不加分。
(三)特崗教師
1、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須在當地縣級教育部門開具任中小學校特設崗位教師,以及未納入中小學校編制的證明,并到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審核確認。
2、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須在當地縣級教育部門開具在職中小學校特設崗位教師,以及2年年度考核結果的證明,并到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審核確認。
3、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特崗教師”不加分。
(四)教育和衛生見習崗
1、教育和衛生見習崗人員是指:根據《關于<青海省教師見習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師〔2010〕37號)和《關于印發青海省2010年鄉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見習崗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青衛人〔2010〕53號)文件規定,由州組織招聘的在鄉及以下學校、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見習崗位人員。
2、屬于見習崗計劃的考生,由所在單位(學校或衛生院)出具證明,并到當地縣級教育局(或衛生局)和人社局審核,再到州教育(或衛生)主管部門審核。必要時還要提供州招聘分配的相關文件。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不加分。
(五)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
屬于“村官、三支一扶”的考生需到省人社廳人力資源市場處、屬于“西部志愿者”的考生需到團省委,分別開具服務滿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和服務證等材料。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不加分。
(六)六州的漢族子女
需持其父母工作或落戶的相關證明、父子或母子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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