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6〕1號)、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師函〔2016〕14號)文件規定,經審核,同意以下132位同志通過2016年春季第二階段教師資格認定?,F將名單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
1、公示時間共7天,以公示之日起計算。
2、反映問題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區教育局政工科反映情況。(聯系電話:88262805)
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請公示對象攜帶本人身份證于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鹿城區教育局三樓第三會議室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教師資格認定通過名單(共132名)詳情請登陸:http://www.lcedu.net.cn/Art/Art_22/Art_22_2853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