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的通知》規定,浙江省教育廳學生處于近期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我院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預計發放時間在7月10日-15日左右。
二、被我校專升本錄取的學生,如果是學生黨員,按照黨員管理的規定,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接收單位為紹興文理學院黨委組織部(介紹信抬頭為:紹興文理學院黨委組織部,所去黨支部可寫“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系學生黨支部”)。
三、學生個人檔案可由生源所在學校通過機要或EMS形式直接寄送我院招生辦公室(地址: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郵編:312069),也可由生源所在學校密封并加蓋公章后由學生于報到入學時交相關系。
四、特別提醒:由于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學生均已畢業離校,因此我院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將根據專升本報名系統中學生預留的聯系地址和電話通過EMS進行投遞。根據往年情況,許多專升本學生畢業離校后通常會更換聯系電話,導致無法聯絡,并影響錄取通知書寄送。請各位考生務必再次核對,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地址和電話如需改動,請于7月10日之前務必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75-883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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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