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怒江州教育局關于州實驗小學
面向全州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為推進我州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根據中共怒江州委辦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怒江州州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暫行規定〉的通知》(怒辦發〔2015〕12號)文件精神,結合州實驗小學教師隊伍現狀,決定采取面向全州公開選聘的方式,選聘部分緊缺學科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公開選聘教師。
二、崗位及人數
面向全州公開選聘12名教師,其中語文教師崗位6人,數學教師崗位6人。開考崗位的報名人數要達到1:2及以上比例。
三、選聘范圍及對象
(一)選聘范圍對象為我州各級各類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并具有在基層學校有5年以上的教學經歷。
(二)簽訂了服務協議且服務期未滿的引進教師和免費師范生、未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的特崗教師、在鄉鎮服務期未滿5年的教師,不符合本次公開選聘報考條件。
四、選聘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團結同志,清正廉潔;未受過紀律處分;歷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三)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綜合業務素質;
(七)具有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八)身體健康;
(九)符合《怒江州州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要求。
五、公開選聘工作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學科業務考試(筆試)、教育技能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審批和調入手續等程序進行,選聘過程接受州教育局紀委的監督。
(一)發布公告
在怒江州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并在怒江報上刊登公告。
(二)報名
1.報名辦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崗位,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到州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并填寫《怒江州實驗小學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
2.報名時間:7月25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鄉(鎮)及以上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原件,并各提供復印件1份;提交近期免冠1寸白色底板彩色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全面審查報名人員是否具有參加選聘資格。
(四)學科業務考試(筆試)
學科業務考試定于8月4 日9:00—11:00在怒江州實驗小學分部進行。學科業務考試(筆試)工作由怒江州教育局組織實施,怒江州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命題制卷工作,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理論(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其分值分別占筆試成績的80%、20%,筆試按百分制計分。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根據參考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選調崗位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五) 教學技能測試 (面試)
教學技能測試(面試)定于8月5日上午在怒江州實驗小學分部進行,教學技能測試 (面試)工作由怒江州教育局組織實施,怒江州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命題制卷工作,教學技能測試按百分制計分,采取說課、專業素質問答和業績考核的方式進行,說課分值占60分,專業素質問答分值占30分,業績考核分值占10分。評委原則上不低于7人,說課和專業素質問答分值計算辦法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
(六)考察與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學科業務考試(筆試)﹢教學技能測試 (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
根據報考者的綜合成績、考察情況,按每個選聘職位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選聘人選,并按規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醫院需具備二級乙等以上資質。若出現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競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擬選聘人員名單在怒江州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符合條件的人選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監督電話:0886-3621760
咨詢電話:0886-3623470
怒江州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