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位: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其中行政編制工作人員1名(從事計算機相關崗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
選調條件:
(一)行政編制工作人員1名
1.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份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相關專業;
4.中共黨員;
5.身體健康;
(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
1.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份為事業(縣財政全額撥款單位的工作人員),歷年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需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4.中共黨員;
5.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縣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即在鄉鎮(街道)工作未滿5年,在縣直部門工作未滿2年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新提任領導干部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