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2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專業設置
201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定于11月1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及專業、科目設置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39號)執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有志于從事計算機軟件工作的人員,不受學歷、資歷條件限制,只要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和專業。
(二)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201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采用全國統一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試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網址:http://www.ruankao.org.cn)進行網上報名,進入網頁后點擊主頁左側的201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專欄的考生報名窗口,兩個入口任選一個進入后按照指令順序進行報名。應試人員報名時,請先選擇單位或學校所在地(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請應試人員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確認信息填寫無誤后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應試人員因提供相關信息、證件不實、報錯考試科目或填錯個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報名時間:8月25日9∶00—9月6日16∶00。
繳費時間:8月26日9∶00—9月8日16∶00。
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網址: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系統開放時間:11月8日9∶00—11月12日15∶50。
(二)201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在濟南、青島、濟寧、東營、威海、日照、德州設置考區。
四、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級別各專業上午科目的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試為主觀題,除信息處理技術員的《應用技術》科目采用分批上機考試的方式進行外,其余專業均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應試人員將任何書籍、筆記、紙張、字典、計算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帶入座位。
五、其它事項
(一)考試紀律:對提供虛假信息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二)根據《關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31號)文件規定,考試費每人每科68元。
(三)考試用書:考試大綱與教材信息請登陸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網址:http://www.ruankao.org.cn)查詢。
(四)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公布。
(五)證書發放:資格證書經人社部考試中心、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制作發放,到達我市后,將在“青島人事考試網”證書辦理欄目發布相關證書辦理通知,請應試人員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證書。
(六)發票領取:請應試人員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如需考務費發票,必須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準考證到青島市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人才培訓窗口領取考務費發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