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提前15分鐘到場,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缺一不可)進入考場,拍照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開考20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20分鐘內不得離場。
三、不得將任何書籍、資料、計算器、U盤、紙、筆、手機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在考場內嚴禁使用手機等規定以外工具。
五、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座位參加規定科目的考試,并按照本人身份證號和相應科目的座位號登錄考試系統答題。
六、考生在考試中必須按照考試系統要求操作,不得擅自進行冷、熱啟動、復位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任何操作。否則,按違紀處理。
七、考試全部采用上機操作的方式。每場考試時間為50分鐘,考試時間一律按考場計時器為準。遲到考生也必須按規定時間交卷,不得延長考試時間。考生提前交卷時,必須經監考人員確認,方可離開考場。否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八、因停電、機房嚴重故障等特殊情況,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在下月(次)安排免費補考。
九、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答題或替考。應愛護機房設備,損壞的照價賠償。
十、尊重監考人員,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
十一、對違反考場規則的,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