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市洋河新區組織對面試人選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市洋河新區網站公告),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告)。
面試形式:報考教師崗位為演課;報考其他崗位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