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處于失業狀態、2015屆和2016屆常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及相關技能要求;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由人社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高校畢業生;
(2)由民政部門認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邊緣家庭高校畢業生;
(3)由工會部門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4)未實現初次就業且辦理失業登記手續3個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截止至2016年8月);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