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類賬的登記依據和方法,主要取決于所采用的會計核算形式。它可以直接根據各種記賬憑證逐筆登記,也可以先把記賬憑證按照一定方式進行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或匯總記賬憑證等,然后,據以登記。
總賬的建賬原則
(l)總賬科目名稱應與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一致。總賬具有分類匯總記錄的特點,為確保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完整性,提供會計要素的完整指標,企業應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和經濟業務的內容建立總賬,其總賬科目名稱應與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一致。
(2)依據企業賬務處理程序的需要選擇總賬格式。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總賬的格式主要有三欄式、多欄式(日記總賬)、棋盤式和科目匯總表總賬等。企業可依據本企業會計賬務處理程序的需要自行選擇總賬的格式。
(3)總賬的外表形式一般應采用訂本式賬簿。為保護總賬記錄的安全完整,總賬一般應采用訂本式。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用計算機打印的總賬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并由記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或蓋章,以防失散。但科目匯總表總賬可以是活頁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