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6]29號),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11月5日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客觀題 |
二、考試地點
各地級以上市和省直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8月10日9:00-8月31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本人聯系電話必須填寫),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3)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4)。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我市市屬單位人員請選擇“潮州市”報名點進行報名。
2、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報、照片上傳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由于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后,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本次考試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市考試辦進行復核。
四、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
(二)考試
1、該項考試全省實行封閉式管理,即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踩點,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2、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五、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月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市考試辦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六、考后資格復核
本次考試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在規定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七、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采用以下兩種方式,考生自愿選擇:
(一)現場領取:考生留意我局網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領證時間,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市考試辦領取合格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成績通知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二)郵寄獲取:考生提交復核材料同時在市考試辦與郵局簽訂郵寄協議(清楚填寫收件人姓名、手機號碼、詳細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遞考試合格證書。
收費標準為:市區(湘橋區、楓溪區)12元;潮安區、饒平縣15元;省內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項
(一)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分別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通過資格復核,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考生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在交卷前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將會影響考試成績,請考生務必認真檢查,否則責任自負。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2016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五)考試報名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請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查詢考務文件。
潮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6年8月11日
附件:
1.考生報考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3.考試報名表
4.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5.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6.代辦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