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企業應設置“銷售費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②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