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
(2)面試時間與地點:擬定于9月下旬在省鍋爐壓力容器與特種設備檢驗所進行(以海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公告為準)。
(3)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前三天,由工作小組負責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60%和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綜合分數完全相同的情況下,取筆試高分為先。考試成績在海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