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廣東局組織人員對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復核。考生須提供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學歷學位證、身份證、學生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報名材料。社會在職的報考者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廣東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并公告。面試由廣東局統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A×40%)+(B×60%),其中A為筆試成績,B為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