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齡:18-40周歲。
(四)具有土建類(二級學科代碼:B0807)或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二級學科代碼:B1101)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學歷,或者具有工程管理類(二級學科代碼:C5605)專業全日制大專畢業學歷且具有一年以上建筑行業工作經歷。
年齡及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31日。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建筑行業的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專業選擇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詳見附件2)。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與招聘職位所要求專業相近的專業報名,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課程成績單等材料。
建筑行業的工作經歷須提供勞動合同和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應聘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