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貸活動應遵循的原則
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1)借款按計劃。借款合同具有國家計劃性。我們國家的借款是有計劃的,它是根據國家財力、物力的實際情況,制訂借款的范圍、期限和數量的。國家根據總體規劃確定其資金的流向和借款的重點。對申請借款的企業,銀行還要進行必要的審查。借款主要用于企業臨時性和季節性的資金周轉。企業要把借款用于購買必需的原材料、設備和其他適用、適銷的物資。在生產銷售產品后,應及時償還借款。
(2)有物資保證。借款要有物資保證。是指貸款的發放、使用和歸還要與借款方的借款用于生產經營所需要的物資流通相結合,借款額度的增減與物資儲備相適應。這是保證貸款按期歸還,實現國家信貸計劃平衡的必要條件。
(3)按期歸還。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應及時歸還貸款,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如到期不能歸還,屬違約行為,應承擔其違約責任。貸款方對不能及時歸還貸款,可依據有關金融管理規定給予加收利息、停止新貸款、扣收延付賠償金等處理。
2.借款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會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1)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2)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強制性。
(3)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末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①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資金周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②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4)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人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權利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人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3.企業借款時如何選擇銀行
企業借款選擇銀行時,重要的是要選用適宜的借款種類、借款成本和借款條件,此外還應考慮下列有關因素:
(l)銀行對貸款風險的政策。通常,銀行對其貸款風險有著不同的政策,有的傾向于保守,只愿承擔較小的貸款風險;有的富于開拓,敢于承擔較大的貸款風險。
(2)銀行對企業的態度。不同銀行對企業的態度各不一樣。有的銀行肯于積極地為企業提供建議,幫助分析企業潛在的財力問題,有著良好的服務,樂于為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發放大量貸款,在企業遇到困難時幫助其渡過難關;也有的銀行很少提供咨詢服務,在企業遇到困難時一味地為清償貸款而施加壓力。
(3)貸款的專業化程序。一些大銀行設有不同的部門,分別處理不同類型、行業的貸款。企業與這些擁有豐富專業化貸款經驗的銀行合作,會更多地受益。
(4)銀行的穩定性。穩定的銀行可以保證企業的借款不致中途發生變故。銀行的穩定性取決于它的資本規模、存款水平波動程度和存款結構。一般講、資本雄厚、存款水平波動小、定期存款比重大的銀行穩定性好,反之則穩定性差。
(二)銀行借款會計處理
1.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了滿足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
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在“長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科目應當按照借款種類、貸款人和幣種進行明細核算。
“短期借款”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其貸片登記企業取得借款的本金數額,借方登記企業償還短期借款的本金數額,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尚未償還的借款本金數額。
短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歸還借款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的金額。
借:財務費用
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例如:某企業于2009年1月1日向銀行借人短期借款20萬元,期限半年,年利率為6%。利息按月預提,分季支付,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歸還。企業應做如下賬務處理:
1)1月1日借入款項: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短期借款 200000
2)1月末預提當月利息:
預提利息= 200000×6%÷12 =1000(元)
借:財務費用 1000
貸:應付利息 1000
3)2月末預提當月利息的會計處理同上。
4)3月末,支付本季度利息:
借:財務費用 1000
應付利息2000
貸:銀行存款 3000
下一個季度的賬務處理與上一個季度相同。
5)7月1日借款到期歸還本金:
借:短期借款 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2.長期借款的核算
長期借款是通過“長期借款”賬戶,進行核算的。該科目貸方登記借入長期借款的本金數和發生的利息數;借方登記應償還的本息數;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借款的外幣折合差額若與固定資產改建有關,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人固定資產價值,交付使用后計入當期損益。長期借款這一科目應按借款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設置明細賬,并按借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1)長期借款取得時,以實際取得額入賬。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2)將借款轉入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裝支出。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3)核算應予以資本化部分的利息,以發生的利息額入賬。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貸:長期借款
4)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核算應計入當期損益部分的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
5)歸還本息,以本息總額入賬。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1)定期償還的長期借款的賬務處理。定期償還的長期借款是指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借款。在借款使用期內,應按會計期間計提利息,這個會計期間一般以月為單位。
例如:某工,為建造倉庫,向建設銀行借入4年期借款4000000元,年利息6%,每月計息一次,該項工程于第二年末竣工交付使用。借款于第四年一次性還本付息。會計處理為:
1)取得借款。
借:銀行存款4000000
貸:長期借款——建設銀行 4000000
2)前兩年由于利息發生在工程竣工之前,所以利息支出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借:在建工程—倉庫 20000
貸:長期借款——建設銀行20000
3)竣工交付使用后,利息支出應計入當期損益,通過“財務費用”科目核算。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20000
貸:長期借款——建設銀行 20000
4)第四年到期還本付息時。
借:長期借款——建設銀行 4960000
貸:銀行存款 4960000
(2)分期償還的長期借款的賬務處理。分期償還的長期借款,是指一次取得長期借
款,在使用一段時期后開始分期償還的借款。
例如:承上例,第=年來和第四年末各還全部本金的50%。
取得借款以及前三年利息計提的賬務處理同上例,到第三年末本息共計2720000元,
第四年還需計提尚未還本金2000000元的利息120000元。
第三年末還本付息的賬務處理結果如下:
借:長期借款——建設銀行 2720000
貸:銀行存款
第四年每月計提利息的賬務處理結果如下: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貸:長期借款——建設銀行
第四年末還清率金和利息的賬務處理如第三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