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威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的有關規定,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下列錄用計劃因有效繳費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予以取消,特此公告。
序號 | 報考部門職位 | 職位 | 招考計劃 | 繳費人數 |
1 | 威海市公安局 | 1人,專業技術職位E | 1 | 2 |
2 | 文登市人民法院 | 2人,司法警察職位 | 2 | 2 |
中 共 威 海 市 委 組 織 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