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1、筆試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委托外地市專業考試機構命題和評判,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按崗位類別分別出題考試。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兩部分內容;報考綜合類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兩部分內容。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2、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教育類崗位和綜合類崗位均按照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計劃不高于2:1,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3、筆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9月19日至25日在臨漳縣教育網、縣旅游網和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公布。
4、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