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為確保考生電子檔案的準確性,現制定如下成人高考網上報名實施細則。
第一條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采取通過互聯網報名方式,實行先預報名后確認報名制度。預報名時考生通過互聯網了解報考須知以及各成人招生學校招生專業(不含專業計劃數),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確認報名時間內到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校對信息、電子攝像、指紋采集并交納報名費和打印報名校對表。
第二條考生通過互聯網報名自行錄入的基本信息內容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報考類別、考生類別、考試科目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個人密碼、選擇考試的縣(區)地點和院校及專業志愿等。
專升本考生須錄入專科畢業證年份(4位半角阿拉伯數字)、畢業學校、畢業專業、專科畢業證的證書編號。應屆專科畢業生報考專升本時,證書編號可輸入“待定”,畢業年份可輸入“2017”。應屆專科畢業生是指在報名時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但在2017年春季入學時能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
第三條成人高考考試類別分為文史類、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和藝術類五大類。
第四條成人高考考生報考類別分為專科升本科、高中起點升本科、高中起點專科。
第五條成人高校招生計劃形式分為脫產、函授和業余三種。
第六條考生必須按規定錄取批次填報院校志愿。成人高校錄取批次分為:第一批專科升本科、高中起點升本科班;第二批高中起點專科脫產班;第三批高中起點專科業余、函授班。
第七條考生可填報的院校志愿個數如下:第一批專升本2個,高中起點本科志愿1個,第二批高中起點專科脫產志愿2個,第三批高中起點專科非脫產志愿3個。
第八條考生可在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廣東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或在成人高考報名系統網頁上查詢所要報考的院校、專業,在網頁的志愿欄目上輸入院校碼、專業碼。
第九條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經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核準錄取的成人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指報名時未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在2017年春季入學報到時能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可報考我省成人高等學校,報名時需交驗經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核準的高等學校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及學校出具的各科成績(每科具體分數)合格證明。參加自學考試各科考試合格,符合畢業條件,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必須交驗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績合格證明。專升本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否則不得辦理注冊手續,同時,取消專升本錄取資格。若考生無法在報名系統通過專科學歷驗證,也無法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考生須于11月10日前向地級市招生辦公室提交驗證結果,逾期不再接受。過期未提交驗證結果并因此影響考生本人錄取的,不再予以補錄。
中職、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8月底前畢業)報考,須交驗市級以上(含市級)考試招生機構蓋章的中職、技工學校錄取名冊。
第十條考生預報名可采取兩種報名方式
1.考生登陸到省教育考試院(網址為:http://www.ecogd.edu.cn/cr)的成人高考報名系統網頁后,按網頁提示自行錄入有關信息。
2.報名點可在網頁上打印空的預報名表交給考生。考生將該表填好后把表交報名點或有上網條件的人幫助錄入。報名點可即時錄入也可集中錄入。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也可預先印好空的預報名表,再把錄入預報名內容后的預報名順序號寫在該預報名表上。
第十一條凡符合照顧加分(年齡及山區縣加分考生除外)的考生需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在確認報名時交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并由工作人員匯總后交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審核,由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負責在報名系統錄入。
第十二條考生預報名時,需準確選擇考試縣(區)地點,并按系統的提示到相關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第十三條預報名時考生需設置6位數字的個人密碼,以便修改本人的資料及查詢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
第十四條考生進入預報名網頁,須認真閱讀報名流程、考試要求,以及《考生須知》和《廣東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誠信考試承諾書》,閱讀完畢確認,才可進入填報考生基本信息,否則系統拒絕接受考生預報名。考生預報名正確提交后,需記住系統所給出的預報名順序號及個人密碼。確認報名時,考生須同時確認《廣東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誠信考試承諾書》。
第十五條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先提供自己的預報名順序號給報名點工作人員。工作人員錄入該考生的預報名順序號并使用身份證閱讀器讀取考生的資料,核對相關信息后進行電子攝像和指紋采集,并提交。正確提交后系統自動生成考生號,并打印出該考生的正式報名表。
第十六條考生要認真核對本人報名表中的內容,并簽名確認。如果核對時發現有錯誤,請考生在正式報名表上用筆更正,再交給報名點工作人員修改,重新確認。確認報名時,若考生忘記自己的預報名順序號,則可根據考生的身份證號或姓名、出生日期進行查詢。
第十七條建立考生電子檔案采取自下而上,縣(市、區)、市、省招生辦公室分級管理的模式。考生電子檔案一經簽名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試與錄取管理以考生簽名確認的正式報名表為依據。因考生本人錄入的信息錯誤以及因填報志愿不當原因而落選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本實施細則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