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繼續經營下去,不會停業,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在持續經營前提下,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準則體系是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加以制定和規范的,涵蓋了從企業成立到清算(包括破產)的整個期間的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一個企業在不能持續經營時就應當停止使用這個假設,否則如仍按持續經營基本假設選擇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原則與方法,就不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會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經濟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