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我2010年7月畢業,上個月簽訂了公益性崗位的合同。可以報考未就業崗位嗎?
回復:你好,原則上不能,如果你能提供相應未就業證明應該可以。
未就業畢業生是指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已畢業學生。2012年云南省公務員招考時,未就業證明由上述相應機構開具,證明中應注明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我單位,迄今尚未就業”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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