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荷載的分類
(一)按隨時間的變異分類
1.永久作用(永久荷載或恒載):其值不隨時間變化;或其變化可以忽略不計2.可變作用(可變荷載或活荷載):3.偶然作用(偶然荷載、特殊荷載):
(二)按結構的反應分類
1.靜態作用或靜力作用:不使結構或結構構件產生加速度或所產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計,。
2.動態作用或動力作用:使結構或結構構件產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
(三)按荷載作面大小分類
1.均布面荷載Q
建筑物樓面或墻面上分布的荷載,如鋪設的木地板、地磚、花崗石、大理石面層等重量引起的荷載。都將均布面荷載Q的計算,可用材料的重度γ乘以面層材料的厚度d,得出增加的均布面荷載值,Q=γ·d。
二、平面力系的平衡條件
二力的平衡條件:兩個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線相重合。
1. 平面匯交力系的平衡條件:∑X=0,∑Y=0或∑M=0(p2)
三、桁架的計算
桁架的節點是鉸接;每個桿件的軸線是直線并通過鉸的中心;荷載及支座反力都做又在節點上。
四、梁截面上的兩個內力:
1、彎矩M的正負號規定為截面上的彎矩使所取隔離體下側受拉時為正,反之為負;剪力V的正負號規定表示為截面上的剪力所取隔離體有順時針方向轉動趨勢為正號,反之為負。
五、結構的功能: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三性概括為結果的可靠性;極限狀態分為:承載力極限狀態(強調強度)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強調剛度狀態)
六、結構桿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拉伸、壓縮、彎曲、剪切和扭轉;材料發生破還時的應力稱強度,材料有抗拉強度、抗壓強度、抗剪強度;
七、臨界力的大小與下列因素有關;
1. 壓桿的材料:鋼柱的P 比木柱大,鋼柱的彈性模量E大。
2. 壓桿的截面形狀和大小:截面大不易失穩,因為管性矩I大
3. 壓桿的長度L:長度大,P小,易失穩
4. 壓桿的支撐情況:兩端固定(6個反力)與兩端鉸接(4個反力)的相比兩端固定的P大;兩端鉸接的與一端固定一端自由(3個反力)的比,兩端鉸接的P大。
八、在建筑裝修過程中,如有結構變動或增加荷載時,應注意:(強制性規范條文)(高概率考點)
1. 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時,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有關原始資料
2. 建筑裝飾裝修施工中,嚴禁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準,擅自修改水、暖、電、燃氣、通信等配套設施。
九、結構實用性要求
1. 限制過大變形的稱為強度要求或者正常使用下的極限狀態要求。
2. 跨度最大位移: F=5QL4/384EI 影響位移因素除荷載外還有:材料性能、構件截面、構件的跨度。
3. 結構設計使用年限:臨時性5年;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25年;普通房屋50年;紀念性建筑100年;
4. 保護層厚度:設計年限為50年的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鋼筋的公稱直徑。
5. 對于一類、二類、和三類環境中,設計年限為50 年的結構混凝土,對其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最低混凝土強度等級、最大氯離子含量以及最大堿含量的要求。
十、鋼筋混凝土梁的受力特點;
1. 梁的正截面破壞:可能出現適筋(適筋破壞稱為塑性破壞,既安全又經濟)、超筋(鋼筋還沒有發揮作用下部混凝土就破壞)、少筋(鋼筋 被拉斷上部混凝土還沒有起作用)等三種,后兩種既不安全又不經濟。
2. 梁的斜截面破壞:是箍筋被破壞;施工縫位于L/3的中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