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和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蓋章后的《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3)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
(5)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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