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期間,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并繳納“五險一金”。
2.被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3.錄用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合同的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
4.被聘人員若違反合同或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由用人單位中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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