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縣文廣新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及崗位必備專業知識(70%)。
筆試時間:2016年10月15日0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總分100分,50分合格。筆試成績將在射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射陽縣人事人才網公布。
(三)面試
1.筆試閱卷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射陽縣文廣新局、縣人才服務中心將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就業推薦表》和《畢業就業協議》原件;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還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崗位匹配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情況。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100分,60分合格。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