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麗水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志愿服務專職工作人員2名,負責麗水市志愿服務相關工作,對接聯系相關服務隊開展各類志愿服務活動及志愿麗水網站手機APP的相關維護工作。
2.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配合做好相關財務工作,要求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
2.熱愛志愿服務工作,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和奉獻精神。
3.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文字組織和語言表達能力,大型公益活動組織組織策劃協調和環境適應能力。
崗位1:有社區志愿服務管理工作經驗或社工證持有者,優先聘用。
崗位2:有從事財務及辦公室文秘工作經驗者,優先聘用。
4.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和免予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在被查處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5日至9月23日止。
2.報名地點:麗水市青少年宮4103辦公室(麗水市大猷街34號)。
聯系人:金潔 聯系電話:2120063。
3.報名要求:凡具備以上資格并有意報考者,需填寫《麗水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4.資格審查:按要求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考試。
(二)考試:
1.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2.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1:1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遇體檢不合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1.錄用者試用期三個月,待遇面議。
2.本次招聘具體工作及未盡事宜由麗水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麗水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