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和對象
本次公開考調范圍和對象為符合本公告崗位條件和要求的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正式在編在崗人員(試用期及借調出縣外人員除外)。
(二)考調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扎實,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能適應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4)其他按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
7、按照崗位聘用管理政策規定,考調人員將執行考調單位及崗位相應的工資制度,因涉及工資變化、本人不愿執行調入單位工資制度的,請勿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