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事業(yè)責任感。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具有蘇州市戶籍(含4縣市6區(qū),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戶籍);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1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間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周歲以下(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間出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單裸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