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和《2016年惠東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16年惠東縣縣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公告》、《2016年惠東縣技工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有關規定,經過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等工作程序,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的要求,現就2016年惠東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衛生類、綜合類)考生體檢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根據2016年惠東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衛生類、綜合類)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共有進入體檢人員97人,其中衛生類60名,綜合類37名。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7:30。
地點:惠東縣中醫院(惠東縣平山街道解放中路240號)。
三、體檢程序及相關要求
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除特殊情況經體檢醫生及惠東縣人社局批準同意推遲體檢外,考生不按規定項目進行檢查的,按體檢不合格處理。
1、報到。考生應于體檢當天上午7:30分前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張到惠東縣中醫院(惠東縣平山街道解放中路240號)一樓體檢中心報到并核對身份。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行棄權處理。
2、標準。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適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3、當場復檢。考生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以上項目不再安排復檢。
4、復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并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惠東縣人社局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其他要求。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熟悉體檢標準,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系。請考生預足時間,帶齊證件,確保準時抵達。體檢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方式: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傳真):0752-8812198。
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