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山縣美術館工作需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1名專業技術人員。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營山縣在編在崗且本人檔案身份為干部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含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政治思想堅定,品德優良,作風扎實,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
2、具有一定的藝術基礎,擅長繪畫、書法、工藝美術等藝術創作和研究,會操作計算機,有一定水平的文字處理能力。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選調程序
選調程序分為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調動五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報名地點:營山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人秘股(地址:營山縣翠屏公園內)。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編制證書(卡)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
(5)《營山縣美術館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6)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營山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18:00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選調崗位人數比例不低于3:1。考調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該比例的,由營山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取消該選調崗位。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100分,采取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包括結構化面試與即興創作),權重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參加專業理論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專業理論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
根據選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因考試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擬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符合選調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覺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本條第(三)款的辦法遞補人員。
(五)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調人員,在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ysrsj.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舉報,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三、紀律監督
在選調工作中,要嚴肅紀律,加強監督,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參加選調人員在選調過程中不準弄虛作假,違反者,取消選調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參與選調的工作人員,按規定需回避的,必須回避,要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嚴格依法照章辦事。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營山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