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招生科類 | 招生專業 | 最低分 |
安徽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20 |
安徽省 | 理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51 |
河南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32 |
河南省 | 理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56 |
湖南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70 |
江西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40 |
江西省 | 理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19 |
遼寧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54 |
遼寧省 | 理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65 |
上海市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461 |
四川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30 |
四川省 | 理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61 |
浙江省 | 文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82 |
浙江省 | 理科 | 廣播電視編導 | 588 |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原則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報考條件。
2、專業要求:熱愛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有敏銳的藝術感知力,有一定的藝術特長;身體健康,無色盲、夜盲;身材勻稱,五官端正。
3、考生需參加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編導類或戲劇影視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證,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承認各省編導類或戲劇影視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成績。
4、考生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下10分(含)且達到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對2016年實行本科批次合并的上海市考生,則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市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自主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0分(含)。
對符合上述報考四個條件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被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我們將按文理不同科類,按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