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動
對考察合格者,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二、招考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此次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選調工作應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考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與招考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考。
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考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考公正的,應當回避。
咨詢電話:0816-4823175 (縣人社局)
0816-4821061 (縣交通運輸局)
舉報電話:0816-4821390 (縣紀委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