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50%,保留2位小數點。
(1)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如遇報名人數不足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將降低開考比例為1:2,同時在網上進行公示。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將委托第三方進行出卷,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含經濟、計算機、公文寫作、不動產登記相關法律法規等基礎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最低不低于筆試總成績的50%。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數1:3(如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將按崗位招聘數1: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于面試結束后次工作日在網上進行公布。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成績的60%;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成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