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處于失業狀態、2015屆和2016屆蘇州市區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紀違法行為,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及相關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由民政部門確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
(2)由民政部門認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
(3)由人社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高校畢業生;
(4)由工會部門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5)未實現初次就業且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