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由本人填寫《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報考者可在魏都區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照片)。
⑵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需開具)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回國人員同時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機構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并根據有關規定繳納考務費30元(筆試每人每科30元)。
4、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6、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魏都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許繼大道589號,市二中鐵西校區對面)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