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對報考人員情況進行審查,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準予參加筆試。如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領取準考證
2016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1月4日下午6︰00,報考人員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攀枝花市東區政府新樓五樓511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等程序的重要憑證,請予以妥善保存。
2016年攀枝花市東區遴選街道社區"兩委"委員組織推薦人選資格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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