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勤奮敬業,工作實績突出,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二)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止到1981年7月1日后出生),2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經歷,身體健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含稱職)等次。
(三)報考行政(公務員)崗位的、須具備行政(公務員)編制身份,報考事業編制的、須具備全供事業編制身份。
(四)文字綜合能力強,能夠熟練操作有關辦公軟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按照有關規定回避關系的;按照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