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2010〕15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關于印發〈韶關市衛生局直屬衛生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韶衛辦〔2011〕26號)處理,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韶關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