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招聘人數與通過審核的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根據招聘單位崗位的需要,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如降低后仍達不到比例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2016年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