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日益嚴峻的反恐維穩和社會治安管控形勢,緩解我縣公安機關警力嚴重不足的現狀,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通過勞務派遣形式,面向社會為公安機關招聘協警2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二、 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警20名(其中未就業大學生10名、未就業退伍軍人1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其中從未就業大學生中招聘女性3名、從未就業退伍軍人中招聘女性2名,如未就業退伍軍人中報名不足2名可從未就業大學生中調配)。
三、 招聘對象及條件
1、 對象
嵩縣籍戶口,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裸眼視力1.0以上(含1.0);對象限未就業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和未就業的退伍軍人。
2、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服從組織分配;
5、符合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5、曾在嵩縣公開招聘中違反招聘規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 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公開招聘程序包括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派遣等環節。
1、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嵩縣人才網(www.songxianrc.cn)和嵩縣電視臺等媒體發布招考信息。
2、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日至3日
(2)報名地點:嵩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四樓會議室(老檢察院內)。
(3)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從“嵩縣人才網”下載打印填寫《嵩縣2016年招聘協警報名表》2份,按照未就業大專畢業生和未就業退伍軍人分類報名。高校畢業生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未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退伍兵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未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查、報名,合格者按規定繳納考務費、信息采集費30元,并現場進行數碼照相和信息采集。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報名條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錄資格。
4、考試
考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6年11月11日報名考生持身份證、報名票據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預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6年11月12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試卷一份,滿分為100分。
(2)面試
面試人選分類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指標1:2比例確定,名額不足按分類遞補。對參加面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處理解決問題能力及身體條件等進行綜合考核考察,當場打分亮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 50% + 面試成績x 50%,分類按指標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公示。
5、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類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額不足按分類遞補。如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的,按招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類依次遞補。體檢《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事部、公安部人發〔2001〕74號)的規定執行。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政審考核
對通過體檢的應聘人員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進行考核。考核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規定進行,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招聘人員的總成績分類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
根據考試有效成績和體檢、政審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通過“嵩縣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8、派遣
招聘人員確定后,經崗前業務培訓合格后,由人才勞務派遣公司進行勞務派遣,派往指定崗位工作。
五、人員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協警由公安機關使用。嵩縣誠信人力勞務派遣服務中心同縣公安局簽訂派遣協議、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內工資按上級規定的我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按規定參加企業社會保險,所需費用(工資、社會保險費、派遣費)由縣財政負擔。合同期內對所招聘人員實行雙重管理,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每年對派遣人員進行年終考核,年度考核結果計入本人檔案,作為續聘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依據之一。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選聘的協警自主擇業。如需用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錄工作有序開展,特成立嵩縣2016年公開招錄協警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許廣宇 任組長,人社局局長王建靈、政法委副書記田孝義、公安局政委張永良任副組長,成員有:趙靜霞(縣人社局副局長)、喬玉敏(縣衛生局副局長)、孫會朋(縣教育局黨委委員)、李鐵莊(縣財政局副局長)、黨躍武(縣民政局副局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王克敏)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招錄工作日常事宜。
七、工作監督與責任追究
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實行人員回避制度,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從嚴處理。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政法紀工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本《實施方案》由嵩縣2016年公開招聘協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嵩縣2016年公開招聘協警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易賢下載網:2016年洛陽市嵩縣招聘協警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