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流程、內容和要求
1. 由宣教中心組織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集中筆試,并根據招聘崗位的專業資質要求考核報名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時間和地點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和宣教中心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2. 由宣教中心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并組織面試,面試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為3:1。面試內容包括:語言表達、邏輯分析、應聘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水平等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和宣教中心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3. 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筆試和面試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確定考察人選,并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和宣教中心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 考試要求:參加筆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時請攜帶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和專業技能證書(報考財務會計人員需提交會計證)原件,未攜帶者不得參加筆試和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