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特招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遇最后一名總分相同時,取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和試講成績都相同時,增加名額一并進入)。
體檢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同一職位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考察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主要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學習、工作、廉政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