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灌南縣衛生和計生委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四次招聘聘用方式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其中,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