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新鄭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是隸屬于中共新鄭市委辦公室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情況,經市政府批準,面向市直各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公開選調5名事業全供工作人員。現將選調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則要求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以事擇人原則,通過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采取組織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優化機關干部來源、經歷結構,努力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
二、選調范圍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全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事業單位實際工作滿1年以上、全供開支的工作人員(不含鄉鎮、街道、管委會所屬工作人員和教師),干部身份;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工作勤奮,作風扎實;
3.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偵查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本次選調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報名、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應當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也可經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自通知下發之日起,攜《新鄭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2份(報名表請登錄xzswszfdkb@163.com下載,密碼為62693123)、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一寸紅底彩色照片3張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到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綜合科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30日
報名地點:新區華爾街一號大廈21樓市督考辦會議室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62693123
2.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應作出誠信承諾。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始終。凡發現報考者與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或違反選調其他規定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3.注意事項
(1)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5的情況下,經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將開考比例降低至1:3;報名人數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核減選調人數。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全面理解,并確定本人符合本方案中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
(3)報考者于2016年11月1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4)報考者在選調期間須保持手機暢通。
(二)筆試、面試、實地調研測試
1.筆試。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2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自我控制情緒、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方式告知應試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實地調研測試。根據筆試和面試合計后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實地調研測試人選。實地調研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應試者應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集中,參加實地調研測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實地調研測試結束后當場評卷,成績結果當場宣布。
(三)考察
根據實地調研測試成績排名,按擬選調名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采取調查了解、查閱檔案、座談、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察德的表現、工作實績、文字工作能力和群眾公認度。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出現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按照實地調研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借調試用
根據考察情況,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借調試用3個月。
(五)辦理調入手續
借調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經研究后辦理調入手續。不符合調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紀律
(一)為加強對本次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市督查考核辦公室主任田平安任組長, 市人社局副局長鄭琦、市編辦副主任陶宏偉、市督考辦副主任劉宗偉任副組長,領導和協調整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審查監督組、考務組、后勤保障組,具體負責本次選調的各項工作,成員從市紀委、市編辦、市人社局、市督考辦等相關部門或單位中抽調。
(二)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認真執行公開選調政策,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科學、規范操作,把工作做細做實,確保整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
(三)本次選調工作邀請市紀委(監察局)對選調工作各環節進行全程監督指導。參加選調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選調紀律的應試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新鄭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6年10月25日